通知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办事程序 人才招聘 下载表格 教职工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大学人事处 >> 计生办 >> 办事流程 >> 正文
今天是:

办理计划生育手续须知

【字体:

办理计划生育手续须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1

办理计划生育手续须知


一、教工报到时须凭原所在单位(学校)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出的婚育状况证明(已婚者附近期孕查环检查单)到人事科报到;
二、如实填写计划生育育龄人员管理卡,已婚者须填明初婚(再婚);已生育子女者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号及办证时间,以便统一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及办理独生子女综合保险;
三、教工办理离校手续时须凭学校人事科开出的离校通知单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档案迁移、证明手续(已婚者附近期查孕查环检查单)。
四、教工应如实填报各项计生资料,所填资料不实不全者,其在校期间(离校)无法办理任何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注:近期孕查环检查时间:
采用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者检查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以内为有效。
采用其它节育措施避孕者检查时间不超过一月以内为有效。

文章录入:黎智聪    责任编辑:黎智聪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中山大学厚朴〖HOPE〗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