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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和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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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和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人才办    文章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1

 

 

各有关学院(系)及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和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085号)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对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分别进行期满和期中考核,同时进行第三批省级以上培养对象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三、四批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安排

第三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和第四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的期中考核工作按以下日程进行:

1411425:第三、四批培养对象分别向所在单位提交《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三批培养对象期满总结报告》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四批培养对象期中总结报告》,并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表》、《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三、四批培养对象培养期间成果情况表》。

2426430:各单位组织有关党政领导和专家考核各层次培养对象,并提出考核意见(意见填写在《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三批培养对象期满总结报告》或《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四批培养对象期中总结报告》的第六栏“学校指导小组或指导教师意见”中)。国家级、省级培养对象参照《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省级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评估标准》考核,校级培养对象根据各学科学术骨干队伍建设的实际进行考核。

355日前:各单位汇总填写本单位《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表》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三、四批培养对象培养期间成果情况表》,并将全部考核材料送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

456520:人事处汇总各单位考核材料,学校召开会议考核各级培养对象,提出审核意见。

5530日前:人事处汇总全部考核材料,呈报教育厅。

 

二、第三批培养对象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安排

第三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按以下日程进行:

1411425:符合条件的团队向所在单位提交《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先进团队推荐表》;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三批培养对象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2426430:各单位组织有关党政领导和专家进行评议推荐,并提出推荐意见(请另附页)。

355日前:各单位将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报送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

456520:人事处汇总各单位申请材料,学校召开会议,确定拟推荐对象。

5521530:人事处汇总全部推荐材料,呈报教育厅。

 

三、第五批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安排

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按以下日程进行:

1411425:未曾入选过“千百十工程”的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广东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养人选推荐表》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情况表》;符合高一层次选拔条件的第三、四批培养对象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升级培养,提交《广东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养人选推荐表》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情况表》。

2426430:各单位组织有关党政领导和专家评议申请人;同时对申请升级培养的第三、四批培养对象,在期满(中)考核合格的前提下,进行评议推荐。推荐意见填写在《广东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养人选推荐表》的第六栏“系()推荐意见”中。推荐多名候选人请排序。

355日前:各单位汇总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名册表》,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

456520:人事处汇总各单位申请材料,学校召开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5530之前:人事处汇总全部推荐人选申请材料,呈报教育厅。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全面总结本单位在开展第三批“千百十工程”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查找培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按照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思路的要求,提出今后抓好第四、五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工作的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送。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报送材料目录》要求依时报送材料,全部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打印件。

3、本通知相关附件和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http://rsc.sysu.edu.cn/)。

 

联 系 人:陈晓文  陈英群

联系电话:84114884  

E-mail  :rscrcgc@mail.sysu.edu.cn

          rscrcyj@mail.sysu.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和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实施办法

  3.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名单 

  4-1.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 国家级培养对象届满考核标准一览表(试行)

  4-2.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 省级培养对象届满考核标准一览表(试行)

  4-3.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培养人选中期合格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5.《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三批培养对象期满总结报告》表

  6.《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四批培养对象期中总结报告》表

  7.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

  8. 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三、四批培养对象培养期间成果情况表

  9.广东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养人选推荐表

  10.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情况表

  11.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名册表

  12.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三批培养对象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13.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先进团队推荐表

  14.报送材料目录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文章录入:人事处    责任编辑: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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