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软件学院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推荐院团委书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校固定编制人员
二、推荐岗位
院团委书记(正科实职)
三、推荐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顾全大局、谦虚好学;
(二)熟悉高校管理,熟练掌握学生教育管理规律和党务工作,有较长相关工作经验,关爱学生,就读大学期间曾任主要学生干部;
(三)文字功底扎实,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正科级或副科级满三年以上;
(五)身心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在学校工作满5年以上;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
采用单位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 中山大学软件学院团委书记推荐(自荐)表》与身份证和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至软件学院办公室(南校区哲生堂104室)。请在信封左下脚注明“推荐(自荐)软件学院团委书记”,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1月 20 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审批;
(六)任命。
五、任用和待遇
对新选任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同资历人员同等的待遇。凡经确认的,任期四年(含试用期)。
联系人:软件学院办公室 焦老师
联系电话:84110086
E-MAIL:jiaodj@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软件学院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中山大学软件学院团委书记推荐(自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