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办事程序 人才招聘 下载表格 教职工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大学人事处 >> 人才招聘 >> 管理系列招聘启事 >> 正文
今天是:

关于公开招聘保卫处科级管理干部的启事

【字体:

关于公开招聘保卫处科级管理干部的启事
作者:人事处    文章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7

 

关于公开招聘保卫处科级管理干部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保卫处科级管理干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范围

本校固定编制人员。

二、   招聘岗位

秘书(正科实职)1名

三、   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工作踏实、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

(三)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行政协调和管理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熟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四)中共党员;

(五)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党政管理人员应现任副科实职满两年或现任主任科员以上职务,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应聘人员在现岗位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交保卫处。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8日2007年12月5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联系人:陈有志,联系电话:020-84111784。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文章录入:人事处    责任编辑:人事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中山大学厚朴〖HOPE〗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