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校长办公室科级管理干部的启事
因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和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招聘校长办公室科级管理干部5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校固定编制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信息科科长1名
(二)秘书与督办科副科长2名
(三)事务管理科副科长1名
(四)中山大学法律事务室副主任(副科实职)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应聘信息科科长者,专职党政管理人员应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或现任主任科员以上职务,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了解和熟悉信息科的工作特点和规律。
(六)应聘秘书与督办科副科长者,应了解和熟悉文秘工作的特点,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七)应聘法律事务室副主任者,应有法律本科或硕士以上学位。
(八)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群众推荐应聘上述岗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校长办公室(中山楼511室)。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1月9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审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联系人: 林颂元 联系电话:84111583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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