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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房地产管理处公房地产管理科科长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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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房地产管理处公房地产管理科科长的启事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5

关于公开招聘房地产管理处公房地产管理科科长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公房地产管理科科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校固定编制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公房地产管理科科长1名。

主持公房地产管理科全面工作。负责南校区公共用房计划与调配工作;南校区租赁公房的合同签订与管理工作;学校公共用房产权产籍的管理;房地产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学校房产使用质效的总体评估与损益分析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廉洁律己,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二)了解和熟悉相应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规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勇于开拓创新。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

(五)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专职党政管理人员应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或现任主任科员以上职务,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身份证和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交房地产管理处综合科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必要时加试计算机操作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聘任制,试用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联系人:房地产管理处综合科  郭文辉老师

联系电话:84114580  84114581

E-MAIL: adssgwh@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

文章录入:人事处    责任编辑: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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