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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东校区党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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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东校区党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的启事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2

关于公开招聘东校区党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东校区党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校固定编制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东校区党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实职)。

协助主任全面贯彻执行、落实学校及校区管委会及党委的决策、工作部署和安排。积极发挥助手作用,为校区领导出谋划策并协助做好行政管理、党务及校区新闻宣传的相关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奉公守法,廉洁勤政。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耐心细致,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

(三)熟悉东校区的基本情况,能准确把握校区实际情况,为校区作出科学决策、人性化管理提供客观依据。能胜任校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及对外交流工作。

(四)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党政管理人员应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或现任主任科员以上职务,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近期主要工作业绩的简历等相关材料送交东校区党政工作办公室。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3月19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聘任制,试用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联 系 人:陈斯敏

联系电话:39332006     传真:39332009

E-mail: chensim@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文章录入:人事处    责任编辑: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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