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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诚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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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诚聘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6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
诚聘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下设新媒体与影视学系、新闻传播学系和艺术设计学系三个系,面向国内外诚聘专任教师、兼职教师、讲座教师和工作室主持人。
一.总体要求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聘任的教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和院系的声誉。
二.聘任现职的学历资历要求
学历:1963年后出生的教师聘任教授职务一般需获得博士学位(1958-1962年出生的需要硕士学位);聘任讲师或副教授职务一般需要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固定聘任期内获得博士学位,才有资格续聘。
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者,经学术委员会和聘任委员会审查通过,可不受学历限制。
三.队伍建设
结合目前学校正在实施的聘任制,新学院从一开始即顺应学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种有利于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的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和教师个人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模式。
由于新学院涉及的学科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新兴学科,观念和技术更新较快,需要教师有较强包容性并能站在学科前沿,所以,我们实行名师制、流动制、兼职制三位一体,使学院能够随时聘用前沿型人才,保持自我更新、与时俱进的活力。
1.流动制
教师聘期根据需要定为3年、1年、1学期或更短,以利于学科理念、技术的更新,利于人才流动,发现实干型、创新型人才。聘期工资面议。
2.兼职制
所谓“内联外接”,就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各方人才搭建“延伸”的平台,扩大他们的施展空间。具体办法是:
1)根据课程设置的需要,与我校相关院系协调,实行“双聘”,聘请兼任我院某些课程的教师,分担一定课时并获取相应报酬;
2)在校外聘请短期任课教师或兼职教师,按授课学分发放工资和津贴。对于非广州地区外聘教师,提供双程交通费和住宿。
3.名师制
名师、名家是学院立身的根本。除现行向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倾斜的政策,还欢迎名师和名家加盟,主持讲座、开设课程、主持工作室,年龄不限。
4.专业工作室
主持人资格:
有特殊专长、项目和成果,能驻室工作半年以上,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入选者需公示资历、业绩和进行项目。
条件:
1)提供工作室及相应设施;
2)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
3)按职务、开课或指导学生的工作量获取报酬;
4)有权以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工作室名义对外开展产学研项目并维护中山大学的社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责任:
1)开设课程,指导学生;
2)按签约目标完成科学研究或应用项目。科学研究除作者署名外,还应注明“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工作室项目”;应用项目除注明外,所吸引的资金或研究经费不少于启动费数额。
鼓励与国外著名大学、机构和能够提供帮助的企业进行合作(如联合办学、共建实验基地、项目合作等)。
敬请有意加盟者,把您的个人材料寄:广东,广州,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邮政编码:510275
电话:020-84112835 联系人:付萍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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