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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办公室主任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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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办公室主任招聘启事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
中山大学法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6
中山大学法学院办公室主任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中山大学法学院拟向校内公开招聘办公室主任一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思想品德和较高的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作风良好,全局观念强,热爱高校管理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2. 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和技能,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外联、和公关能力;
3. 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独立撰写有关公文和材料,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4.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的行政级别,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招聘分受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笔试、组织考察、决定录用等几个程序进行。
四、任用和待遇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正式任命并享受同职待遇。试用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任期四年(含试用期);对确实不适宜留任者,原则上应调离。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3年9月3日开始至2003年9月18日截止。
2.报名要求:填写《法学院公开招聘办公室主任报名表》(见附件)、附近期免冠照片、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或寄至中山大学法学院,请在信封左下脚注明“应聘办公室主任”。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3. 联系人:潘蓉 联系电话:84037078 E-mail:lpspr@zsu.edu.cn。
中山大学法学院
二○○三年九月三日
注: 法学院公开招聘办公室主任报名表在表格拦下载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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