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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药学院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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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药学院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启事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6
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中山大学药学院实验中心拟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心主任1名和实验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实验室主任招聘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奉公守法;
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
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学历(含硕士学位)的药学、化学、医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④有3年以上的实验室工作及管理经验,需提供实验室工作计划;
⑤熟悉药学专业实验技术及仪器设备;
⑥身体健康,年龄在30--45岁之间。
⑦试用期及薪酬按学校有关规定。
二、实验技术人员招聘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奉公守法;
②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药学、化学、医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③熟悉药学专业实验技术及仪器设备;
④试用期及薪酬按学校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应聘方式:将个人简历(注明应聘职位)及身份证、工作证、各种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寄到下列地址之一:
①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收(邮编:510275)
联系人:刘老师 020-84111893
E-mail:adeo01@zsu.edu.cn
②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药学院(邮编:510080)
联系人:方老师 020-87334718
E-mail:yxyb@gzsums.edu.cn
2、面试: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与药学院汇总应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后,共同组织面试。
3、组织考察:对经过面试后确定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4、讨论决定: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药学院汇同讨论,并依据应聘条件择优选任上岗。
5、应聘报名时间截止2003年8月9日
中山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中山大学药学院
2003年7月25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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