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士后进出站户口迁移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1-03-26
中山大学博士后进出站户口迁移问题解答
一、博士后进站阶段户口问题的说
1.博士后本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拟进站博士后应在申请进站阶段,通过填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可选择迁入校区所在城市的中山大学集体户口,不可跨校区落户。
2.拟进站博士后本人或其配偶在校区所在城市有房产,仅能迁入个人房产,不能迁入集体户。
3.中山大学应届毕业生且户口已经在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如仍要将户口留校,仍需通过博士后进站迁户,重新迁入学校(教职工)集体户。
4.博士后进站且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后,学校方能向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申领迁户所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信》等材料。
5.《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信》40天有效,请在有效期内办理迁户手续。如介绍信过期,请通过学院联系学校更换。
6.具体迁入流程详见中山大学保卫处官网
二、博士后出站阶段户口问题的说明
博士后出站可以落户单位集体户口或个人房产户籍,两者都没有的,可以在居住地的所辖派出所申请落社区公共户,详细请咨询公安局或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