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士后出站流程及所需材料——中国博士后系统报广东省人社厅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一、博士后出站人员,聘期考核合格后,需在合同期内,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并完成离校手续。

二、流程:聘期考核合格——本人准备纸质版材料并在中国博士后系统提交出站申请——学院中国博士后系统审核(审核纸质版材料并归档)——学校中国博士后系统审核——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博士后系统审核——完成出站会知交回人力资源管理处人事服务中心(中山楼323)——USC大学服务中心自助打印离职证明——联系人才市场转寄档案

1.科研博士后、企业基地博士后出站审批材料——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网上提交出站申请时,请务必将博士后期间所有的科研成果填在期满登记表上)

1份

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填写正确的户口迁移信息,否则不予办理户口介绍信。填写后直接打印生成纸质版,并通知所在院系审核(企业博士后,先联系工作站审核,再通知所在院系审核),否则不予办理博士后证书。

最后一栏需本人手写签名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1份

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3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1份原件

院系负责人填第一栏“流动站审核意见”、签字并盖公章;

流动站和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第二栏第二个章需工作站签字盖章。

4 中山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考核表 1份 院系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5

单位接收函或《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受单位意见表》

1份原件

可由接收单位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受单位意见表》,加盖接收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的公章,也可由接收单位直接开具加盖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的公章的录用通知;出站时未落实接收单位,可先办理出站离校手续,后续补交。

6

转档函/档案接收函,由档案接收单位提供

1份原件

需有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接收单位的公章;出站时未落实接收单位,可先办理出站离校手续,后续补交。

因学校科研博士后档案保管已委托广州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博士后如想调出档案,请按以下信息开具调档函:

调档函抬头:广州南方人才市场有限公司

调档函开具后,请将调档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归档材料寄往或送至以下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101

联系人:谭文超

联系电话:13539881184

7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特别提醒: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金结余部分应收回基金会,由基金会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1份

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者在基金系统网上提交后,下载打印纸质版,签字,导师签字,学院填意见盖章,财务处盖章,再上传签字盖章后的word版。

8

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4本

 

需统一封面,具体指引详见博士后出站报告会及《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撰写指引

珠海、深圳校区学院和附属医院请留存,学校定期在各校区集中收,

广州校区学院请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人事服务中心中山楼323。

9 出站会知 1份

附件下载;或在表格下载--出站表--出站会知下载,学院须加盖公章,去往相关单位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无需加盖学校人事处的公章)

 

2.香江学者计划获得者出站审批材料——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网上提交出站申请时,请务必将博士后期间所有的科研成果填在期满登记表上)

1份

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填写正确的户口迁移信息,否则不予办理户口介绍信。填写后直接打印生成纸质版,并通知所在院系审核(企业博士后,先联系工作站审核,再通知所在院系审核),否则不予办理博士后证书。最后一栏需本人手写签名  

2

“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人员考核表    

1份

 

3

香江学者计划-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人员计划(final progress report)

1份 

 

4

香港单位出具的完成香江计划的证明

1份

 

5

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1份

 

6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出具的“关于返回内地办理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出站手续确认函”

1份

 

7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1份

院系负责人填第一栏“流动站审核意见”、签字并盖公章

8

单位接收函或《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受单位意见表》

1份

可由接收单位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受单位意见表》,加盖接收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的公章,也可由接收单位直接开具加盖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的公章的录用通知;出站时未落实接收单位,可先办理出站离校手续,后续补交。

9

转档函/档案接收函,由档案接收单位提供

1份

需有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接收单位的公章;出站时未落实接收单位,可先办理出站离校手续,后续补交。

因学校科研博士后档案保管已委托广州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博士后如想调出档案,请按以下信息开具调档函:

调档函抬头:广州南方人才市场有限公司

调档函开具后,请将调档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归档材料寄往或送至以下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101

联系人:谭文超

联系电话:13539881184

10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特别提醒: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金结余部分应收回基金会,由基金会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1份

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者在基金系统网上提交,打印纸质版,签字,导师签字,学院填意见盖章,财务处盖章  

11 出站会知 1份 附件下载;或在表格下载--出站表--出站会知下载,学院须加盖公章,去往相关单位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无需加盖学校人事处的公章)

3.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获得者出站审批材料——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网上提交出站申请时,请务必将博士后期间所有的科研成果填在期满登记表上)

1份

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填写正确的户口迁移信息,否则不予办理户口介绍信。填写后直接打印生成纸质版,并通知所在院系审核(企业博士后,先联系工作站审核,再通知所在院系审核),否则不予办理博士后证书。最后一栏需本人手写签名

2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结题表  (The Final Report of the International Postdoctoral Exchange Fellowship Program)

1份

 

3

外方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1份

4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1份

5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1份原件

院系负责人填第一栏“流动站审核意见”、签字并盖公章

6

单位接收函或《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受单位意见表》

1份

可由接收单位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受单位意见表》,加盖接收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的公章,也可由接收单位直接开具加盖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的公章的录用通知;出站时未落实接收单位,可先办理出站离校手续,后续补交。

7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特别提醒: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金结余部分应收回基金会,由基金会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1份 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者在基金系统网上提交后,下载打印纸质版,签字,导师签字,学院填意见盖章,财务处盖章,再上传签字盖章后的word版。

8

转档函/档案接收函,由档案接收单位提供

1份

需有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接收单位的公章;出站时未落实接收单位,可先办理出站离校手续,后续补交。

因学校科研博士后档案保管已委托广州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博士后如想调出档案,请按以下信息开具调档函:

调档函抬头:广州南方人才市场有限公司

调档函开具后,请将调档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归档材料寄往或送至以下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101

联系人:谭文超

联系电话:13539881184

9

出站会知

1份

附件下载;或在表格下载--出站表--出站会知下载,学院须加盖公章,去往相关单位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无需加盖学校人事处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