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州市人才绿卡新政出台!几大新变化一文解读

发布人:杨敏捷 编辑:人力资源管理处人事服务中心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四个面向”引才聚才,支持广大人才在穗创新创业,促进“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升级,推动广州市从人力资源大市向人才资源强市转变,广州市于2023年6月制定推出《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与此前的人才绿卡政策相比,新修订的《办法》提出了广州人才绿卡AB卡制度和人才绿卡举荐制度,进一步放宽申领人才绿卡条件,并进一步提高人才绿卡持有人待遇,新增入境科研、教学和自用物品享受通关免税、享受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等安居保障等待遇。

 

变化1.AB卡制度:进一步放宽人才绿卡申领门槛

*在穗工作未满6个月、在广佛试验区或广清合作区工作均有机会申领

根据《办法》,人才绿卡分为A卡、B卡两种。其中人才绿卡B卡申领条件在人才绿卡A卡的申领条件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例如,根据《办法》,经广州市评选或审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必须满足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才能申领人才绿卡A卡。

对于人才绿卡B卡来说,符合条件的相关人才在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6个月,或并不在广州工作,但每年在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内创业或工作满6个月的人才均可申领。同时,若申领人为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和地区最高学术机构(协会)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每年在本市工作不超过6个月或与广州市单位存在合作关系,也可申领人才绿卡B卡。

 

变化2.举荐制度:部分人才绿卡A卡持有者可推荐优秀人才

*更多高水平科研团队的骨干成员,有机会申领人才绿卡

《办法》创新实施人才绿卡举荐制度,让更多高水平科研团队的骨干成员,享受到人才绿卡的红利。

按照《办法》,在穗工作或持人才绿卡A卡的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和地区最高学术机构(协会)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每年可举荐不超过2名所在团队或工作单位的优秀人才申领人才绿卡B卡,5年累计不超过5名,被举荐人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举荐人需出具亲笔签署的举荐信,经市人才工作部门审核后,由被举荐人提交至“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

 

变化3.待遇增加:人才绿卡持有者享受待遇从9项增至15项

*入境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和自用物品,可按规定享受通关免税政策

此前,人才绿卡持卡人在购房、子女入学、职称评审、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9个方面享受市民待遇。与上一版《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提高了人才绿卡持卡人的待遇和服务,由此前的9项待遇增加到15项。

其中包括,回国定居或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入境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和自用物品,可按规定享受通关免税政策;符合入户广州市条件的持卡人,申请办理落户时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计划在广州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按规定参加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有关补充医疗保险;可按广州市有关规定享受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等安居保障待遇;办理居住证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等待遇。

 

办理流程指引

为持续做好校内人才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处持续关注各类地方人事人才政策更新进度,并配套更新协助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 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rclk2.aspx”或穗好办APP,按相关流程指引进行申请。

从系统中导出申请表(一式三份),打印表格,个人签名。

携带申请表纸质版到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323人力资源管理处人事服务中心申请用印,移步到中山楼429人力资源管理处综合管理科盖人力资源管理处公章(无需所在二级单位盖章)。

申请人上传附件至系统,留意审核状态及通知。

 

政策指引

如想了解更多广州市人才绿卡相关信息,请点击链接查看:

https://www.gz.gov.cn/gfxwj/szfgfxwj/gzsrmzfbgt/content/post_905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