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印发实施新修订的《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2023年6月15日广州市印发实施新修订的《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3〕10号)。
与此前的人才绿卡政策相比,新修订的《办法》提出了广州人才绿卡AB卡制度和人才绿卡举荐制度,进一步放宽申领人才绿卡条件,并进一步提高人才绿卡持有人待遇,新增入境科研、教学和自用物品享受通关免税、享受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等安居保障等待遇。
为方便教职工办理广州市人才绿卡,现转发相关政策通知及校内办理指引。目前广州市未发布新的人才绿卡申领指南,人力资源管理处将持续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如有新通知会及时转发。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10号)
2.《广州人才绿卡新政策:创新实施AB卡、举荐制度,享受15项待遇》
3.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个人业务申报操作指南(旧版,供参考,具体根据系统提示操作)
4.校内办理指引及填写人才绿卡申请表常见问题解答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3年10月12日